主题教育个人自学计划

发布时间:2019-09-24

  主题教育个人自学计划

  根据基建科党支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特制定学习计划如下:

  一、学习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教育活动中的系列讲话为指导,坚持学思用贯通,为实现济南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时代济南公安,完成各项公安工作确保社会平安提供政治保障。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论述以及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

  三、学习安排

  1、扎实开展自学,制订学习计划。

  党员民警以自学为主,原原本本研读规定学习篇目。具体学习篇目清单如下:

  (1)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

  (2)《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

  (3)《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见》;

  (4)《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6)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7)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

  要求:要认真学习规定文件和书目,集中学习以领读原文为主。不得以业务学习代替研读规定书目要对重点内容做好批注,在写读书笔记时注意体现自己的思考和体会,不简单抄原文原话。

  2、参加集中学习研讨和读书班。

  坚持全面学与专题学相结合,反复学与跟进学相结合,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支部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确保全体党员民警职工全员参与。

  3、积极参加部总支各项活动。

  四、有关要求

  1、原原本本研读规定学习篇目。

  2、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学。

  3、按要求参加集中学习。

  4、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主题教育个人自学计划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党中央决定,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作出的重大部署,对我们党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团结带领人民在新时代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推向前进,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现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如下:

  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安排为3个月时间,从2019年6月开始,8月底基本结束,开展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一、6月1日-6月5日:重温入党誓词,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接受思想政治洗礼。

  二、6月5日-6月10日:学习党规党纪,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熟悉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熟悉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通过加强业务学习,指导实践,促进工作。

  三、6月10日-8月底。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论述摘编》等基本教材,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理解其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自觉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

  四、6月1日-8月底:运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平台或手机APP进行全过程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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